高空作業平臺是否屬于特種設備嗎?


首先說答案:不屬于
高空作業平臺的應用越來越廣泛,很多用戶不清楚高空作業平臺是否屬于特種設備,我們怎么來判斷呢。
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、危險性較大的鍋爐、壓力容器(含氣瓶,下同)、壓力管道、電梯、起重機械、客運索道、大型游樂設施和場(廠)內專用機動車輛。
《特種設備安全法》所稱的特種設備是指: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、壓力容器(含氣瓶,下同)、壓力管道、電梯、起重機械、客運索道、大型游樂設施和場(廠)內專用機動車輛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適用本法的其他特種設備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》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》的規定,質檢總局修訂了《特種設備目錄》,經國務院批準,現予以公布施行。同時,《關于公布<特種設備目錄>的通知》(國質檢鍋〔2004〕31號)和《關于增補特種設備目錄的通知》(國質檢特〔2010〕22號)予以廢止?!短胤N設備目錄》由質檢總局負責解釋。
起重機械,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,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.5t的升降機;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(或額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·m的塔式起重機,或生產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/h的裝卸橋),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機;層數大于或者等于2層的機械式停車設備。
那么高空作業平臺包含在特種設備里面嗎?我們依據特種設備的概念能夠知道,承載才能小于0.5t不歸于特種設備,起重量大于或許等于0.5t且高度大于2米得歸于特種設備。起重機械里包含高空作業平臺,但又一項界定點,只需載重量高于500Kg,就算得上是一種特種設備。
高空作業平臺中小型升降機系列其實現已不歸于特種設備了,由于在2014年11月質監局等相關部分出臺了升降設備的相關方針,明確規定升降作業渠道已不歸于特種設備,無需進行存案和報檢,客戶也無需準備各種材料,走各種手續了,減去了許多的麻煩。